长沙“演艺新空间十条”发布 三年培育百个小剧场打造演艺名城

近日,长沙市人民政府与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印发《关于支持长沙市演艺新空间(小剧场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“演艺新空间十条”),旨在推动长沙演艺产业高质量发展,加快“演艺名城”和“世界旅游目的地”建设。该措施将于2025年12月1日正式实施,标志着长沙演艺事业进入系统化、规模化发展新阶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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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沙《花开橘洲·江天暮雪》沉浸式演出

  “演艺新空间十条”立足长沙“世界媒体艺术之都”“东亚文化之都”的资源禀赋,紧扣文旅消费多元化、个性化趋势,提出“三年培育100个运营规范、业态丰富的演艺新空间”核心目标,并将建设“演艺名城”纳入省市“十五五”规划统筹推进。政策覆盖演艺空间全链条发展,通过真金白银扶持与多维赋能举措,激活城市文艺新活力。

  资金支持方面,湖南省与长沙市两级每年安排专项资金,精准扶持产业链各环节。重点区域内招引项目的物业方最高可获30万元补助,新建或改建项目投资方补助上限达50万元;运营方每年最高可获30万元运营补助,原创剧目出品方和省外巡演组织方可分别获得最高30万元、15万元创作与巡演补助;票务平台惠民促销补助最高50万元,接收应届毕业生的运营方也可获最高5万元补助。

  业态创新上,政策大力推广“演艺+”“+演艺”模式,鼓励戏剧、音乐、脱口秀等艺术形式跨界融合,重点支持沉浸式、互动式新业态发展。同时推动盘活国有企业、景区、历史文化街区等闲置资源,打造各具特色的演艺集聚区域,并通过制定行业标准、优化消防与演出审批服务,营造规范有序的发展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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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寻•长沙》剧场

  为确保政策落地,湖南省与长沙市将将建立省市协同推进机制。省级层面将加强业务指导与资源统筹,市级层面将牵头出台实施细则,推动湖南湘江新区及各区县制定配套政策,形成分层支持体系。此外,还将加速首批市级演艺新空间认定,推动省级文艺院团、艺术院校与新空间对接合作,通过媒体宣传、手绘地图、惠民优惠券等方式扩大消费市场,实现“三年百个小剧场”目标稳步落地。

  此次“演艺新空间十条”的出台,是湖南省与长沙市联动赋能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要实践。未来,长沙将以更多遍布街头巷尾、商圈景区的演艺新空间,丰富市民游客文化体验,为城市注入文化活力,助力湖南省文旅产业高质量升级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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